豹猫是猫科、豹猫属动物,也被称为“石虎、山狸”。豹猫的体型和家猫相仿,它们主要栖息在山林地区,所以城市中很少能见到豹猫的影子。
图为野生豹猫
我们现在常说的宠物豹猫常指孟加拉豹猫,是国外培育的宠物猫品种,和野生豹猫是两种不同的概念。
图为孟加拉猫
一、事件经过
据媒体报道,3月10日,一位女士在重庆市一小区内捡到一只受伤严重的小猫,她立即将小猫送往宠物医院。经医生检查,小猫头盖骨有大面积骨裂,左腿骨折。次日,动物保护志愿者怀疑这只小猫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猫,随后将小猫送至重庆动物园救治。
重庆动物园官方账号3月12日发布消息称,11日下午救护一只受伤雌性豹猫亚成体,当时该豹猫极度虚弱,无法自主进食。经过专人一天的看护治疗,该豹猫情况稍有好转,能少量自主进食新鲜肉类及营养膏,但仍非常虚弱,共济失调,尚未度过危险期。重庆动物园表示,后续将尽全力救护该豹猫。
二、事件后果
这只豹猫是如何出现在小区中,又是如何受伤的呢?监控显示,这只豹猫疑似遭受了一个小孩的连续殴打,具体情况还在调查。
网友们对伤害豹猫的人气愤至极,大家纷纷表示:“不能就这么算了!”
这并非是在小题大做,要知道,于情于理于法,伤害动物的行为都是天理难容的!
其一,豹猫早被列入《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二级和中国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《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、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》,同时还被列入《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》和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。保护野生动物,人人有责!
其二,非法猎捕、杀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伤害国家保护动物是违法的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: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: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,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,情节严重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另外,有主人的一般动物相当于主人的私人财产,如果故意伤害有主人的一般动物,还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。
三、保护动物,人人有责
不管是国家保护动物、还是普通的流浪猫,谁都没有理由去恶意伤害。恶意去伤害小动物的人,是否有反社会人格,值得深究。
希望大家都能爱护动物,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园。作为家长,更要好好教育孩子遵纪守法,做一个道德高尚、品行端庄、善良温暖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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