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收养办理条件是什么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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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洒脱孔雀2t 贡献
    洒脱孔雀2t 贡献 评论

    1.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(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受此限);

    2.无子女(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、儿童,或继父母收养继子女,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);

    3.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(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受此限);

    4.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的疾病(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受此限);

    5.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;

    6.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、儿童的,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(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);

    7.被收养人年龄不满14周岁(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或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受此限);

    8.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(收养社区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、儿童,或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受此限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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